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制度,县人民银行出口收汇核销代办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和核销等外汇业务也正式停止运行。
为方便我县出口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日前,经县人民银行积极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在县人民银行设立了磐安县外汇业务代办处。磐安县外汇业务代办处主要办理企业贸易信贷、远期信用证、转口贸易收支等业务的现场报告及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管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备案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