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潘朝阳:我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具有非常好的地理环境优势,我认为,发展蔬菜产业大有可为,请问县农业局局长,我县在发展蔬菜基地上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对扶持资金是否实行绩效评价?今后在蔬菜基地发展上有什么举措?
县农业局局长徐永平:近几年来,我县蔬菜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大棚蔬菜基地已有1000多亩,连片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7个,生态蔬菜经济效益逐步显现。县委〔2010〕2号文件《关于实施‘一乡一品一园’工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在发展蔬菜基地上扶持政策有:1、新建生产路补助5万元/公里,园区内操作道路硬化40元/平方米。2、标准蓄水池30立方米以上补助2万元,排灌渠道补助12元/米,电力设施建设按电力部门正式工程结算发票给予50%补助。3、发展蔬菜钢架结构标准大棚单个业主连片10个以上的,补助15元/平方米;发展连栋大棚1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50元/平方米;4、推广微蓄微灌设施,连片面积20亩以上,补助1000元/亩。5、围绕园区建立公共服务组织,并有效开展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面积200亩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6、经主管部门规划或认可,引进主导产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补助200元/亩。
关于扶持资金是否实行绩效评价问题,我们的做法是:县产业化政策补助的流程是年初报计划后,由财政、农业、农办等单位实地查看后立项,年终财政、农业、农办等单位一起联合组织验收后,按实际建设情况给予补助。经省级立项的每个项目,必须进行绩效评价,编制项目,上报审核审批,上级组织验收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再下拨项目扶持资金。
今后在蔬菜基地发展上的举措是:我们今后将把工作重点放在优质品种推广、设施栽培和礼品蔬菜的分级包装、储运加工、产品直销等方面。一是继续执行好[2010]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蔬菜基础设施项目,形成蔬菜生产规模效应。二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适时调整扶持重点,大力推进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建设。三是积极培育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做强做大,加强“农超”对接,发展订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