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骗购用于制毒的问题屡禁不止,影响社会安定,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日前,国家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
据悉,县食药监局已督促辖区内各大药店在醒目处设立提示语,提醒广大市民到药店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出示身份证,并且按照限定数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