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21日,省建设厅专家组赵章培一行来磐,对我县省级风景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副县长陈远志出席检查反馈会。
我县境内的花溪—夹溪风景区于2001年3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花溪—夹溪风景区总面积47.79平方公里,包括花溪、夹溪两大片,其中花溪、十八涡、舞龙峡、水下孔等景区已对外开放,是我县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集聚区。
专家组一行参照《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标准》,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帐、听取汇报、现场反馈等方式,对我县花溪——夹溪风景区的制度建设、规划管理、违章查处、标识系统设置等方面展开重点检查。专家组对我县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明确,景区制度完善,规划管理到位,标识系统设置规范。同时,专家组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强风景区详细规划编制,丰富风景区文化内涵。
陈远志指出,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为我县风景名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他要求做好风景名胜区工作调研,更加重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快详细规划编制,抓好人员队伍建设,有效推动风景区“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