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地税局稽查局对某酒店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存在嫌疑,经过初步核实、比对,认定该发票为假发票,该局随即对该发票开票单位实施立案稽查。
经查实,该酒店于2011年10月非法取得假发票122份,其中23份已经使用,使用假发票取得经营收入11700元,已构成偷税。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对其偷税行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