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我县开始鼓励企业利用闲置资产出资组建公司或办理公司增资以来,企业出资方式有了很大拓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4家企业以非货币、非房产方式出资,出资总额达35933万元。
按照公司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为了鼓励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规范知识产权出资的操作意见》。意见出台以后,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出资日趋活跃,到现在为止,全县已有14家企业利用专有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资,特别是近期有两家企业利用股东著作权评估作价出资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使公司出资方式进一步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