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农户、企业融资成本,县农信联社多次下调贷款利率定价。2011年6月,企业保证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下浮5个百分点,保证对同类企业同一类型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县市同系统水平;继续对县优势企业贷款利率实行优惠,比其他企业少上浮5个百分点执行;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贷款利率少上浮5-10个百分点,切实让利企业。今年3月,为扶持实体经济,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走出经济底谷,又下调了贷款利率。
10月,县农信联社坚持综合平衡成本与风险、兼顾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原则,推行新的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灵活采用竞争性定价、价值定价、成本定价、战略定价等方式,突出存款积数管理,提高贷款利率定价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优质信贷客户的利率优惠幅度,在贷款利率定价上,既留得住客户、拉得进客户,让优质客户、忠实客户得到真实惠。本次贷款利率定价,总体贷款利率比2011年有大幅下降,其中扶贫贴息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青年创业贷款、农家乐贷款、来料加工经纪人贷款、林农循环贷款、设施农业贷款等专项贷款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对A级信用户、AA级信用户、AAA级信用户、市级信用户分别优惠10个、15个、20个、30个百分点优惠,被评为省、市、县级信用村的信用户优惠5个、3个、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水平比原先总体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为基准利率上浮35%。对县级及以上的优势工业企业、纳税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法人高端客户,各信用社可根据客户的潜在(预期)附加值、贷款风险大小和同业竞争情况,进行贷款利率特别定价;严格遵守“合理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原则,禁止存贷挂钩,不得要求企业以事先存款或将部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不得收取贷款承诺费、管理费、顾问费、咨询费等中间业务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贷款时不得强求客户购买各类理财、保险等产品,不得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截至11月底,贷款平均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1.92%,其中以基准利率发放了22906万元,上浮1%-10%发放了13512万元,10%-20%发放了27816万元,所有小微企业都得到了利率优惠,估计2012年让利约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