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文命名5个县为浙江省园林城市,我县榜上有名。
我县于2010年提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在创建过程中,我县按照《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围绕“生态绿色之城、休闲养生山城”的城市定位,坚持突出重点,注重绿化提档改造,着力拓展绿化空间,积极打造山水生态型园林城市。自创建以来,我县累计投入园林绿化提档改造建设资金1.2亿元,城市绿量明显增加,绿化水平得到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城区绿地面积达165万平方米,绿地率35.48%;绿化覆盖面积18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57%;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74.34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8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