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职 强化管理
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级文明县城”是“品质山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本部门实际,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履职,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对照标准,狠抓整改。针对存在的差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切实增强迎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综合整治,规范管理。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切实加强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的管理,规范整顿沿街广告牌、门店牌匾,清理整治小张贴、喷涂小广告,做好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市容环境井然有序。加强环卫作业管理,严格日常监督,扩大清扫保洁范围,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抓好园林绿化和公共设施管护,做到绿化景观整洁美观,街道路面平整畅通,公用设施齐全完好。加强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安全防护网、脚手架等必备的安全防范设施。建筑物料运输车辆要有挡板或封闭式车厢,避免运输车辆沿途散漏。加强工地施工噪声监管,减少、规范夜间施工,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三、率先垂范,优化行风。文明县城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上,更是体现在人文环境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多、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局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把文明创建与促进行风建设相结合,树立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依法行政、规范办事,使用文明用语,服务做到热情、周到、细致,进一步树立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