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省级文明县城复评,解决县人民医院门口乱设摊、占道经营问题,县卫生局最近与县创建办、城建监察大队等单位一起,联合对县人民医院门口段经营户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县人民医院按照省级文明县城复评标准,加强了门口出租摊位的管理,根据“先拆棚、后签约”的原则,与经营户签订了续租合同,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经营户必须规范经营,占道经营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实现“一次整治、长效巩固”。
目前,县人民医院门口段已达到沿街店铺齐门售货,脏、乱、差现象有了明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