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在县人民医院内科病房,陈天根当着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面,郑重地在遗体器官捐赠志愿书上签下了名字,成为我县签订遗体器官志愿书的第三人,如果捐赠成功将成为我县首例无定向遗体器官捐赠。
现年51岁的陈天根,是盘峰乡盘峰村人,“ 7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胸闷气促,活动后加重,休息尚能缓解,平常靠口服药物维持治疗,7年来病情反复,有逐年加重倾向,多次以‘扩张型心脏病’在我科住院治疗。”这是县人民医院内科对陈天根的首次病程记录。
陈天根告诉记者,他的妻子、女儿都患有智力障碍,以前靠他种植药材积攒了一些钱,但他病倒后家里就失去了经济来源。他曾到浙江邵逸夫医院住院治疗,15天就花费了5万余元,前后治疗费用加起来花了将近30万元,现在他们一家三口成了村里的低保户,平时生活费也多由亲戚资助。
7年过去了,陈天根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在与病魔作斗争的过程中,他深刻体会到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于是他毅然作出了死后捐出遗体器官的决定。他说:“自己生病都这么难过,那别人生病也一样难过,死后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去帮助其他有需要的病人,对自己来说是最后能做的一件有意义的事了。”
捐献遗体器官是一种奉献社会、延续生命的高尚行为,对于提高临床医疗和医学研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更多地关注、支持、参与遗体捐献工作,为社会文明进步贡献自己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