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户“昼出夜归”的特点,磐安县实行乡镇干部全员住夜制度,规定全体乡镇干部周一至周四晚上必须住宿在乡镇,实行全员值班,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督查局每季度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乡镇干部在岗情况实行抽查点名,若有乡镇干部无故不在岗的实行诫勉谈话并扣除乡镇年度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