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虞贵荣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周剑敏、陈蕾妍、陈剑波、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陈海明、卢海浪、潘朝阳、陈英民、厉廷法、潘伟光、何晓明及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黄福良、周红德、赵军锋、郑公民、李强、史新海、陈远志、楼晓宁、应跃成、陈新森、徐妙芳、马永信、陈知凑、周丽水、卢金彪、陈平、张卫芳,在磐的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史兴、周义妹、郭振祥、胡隆基、张锡其、程人培、何仁杰,县政协老领导张瑞晋,县人武部政委毛波,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其他领导陈亚琳、杨文秀在主席台就座。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剑波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省、市人大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0个,提出专题审议意见8个;主任会议分6次听取了“一府两院”的13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视察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人次,有力地推进了磐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报告提出了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围绕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监督;围绕事关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围绕事关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围绕提高监督实效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二是创新完善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履职水平。依法行使工作职权;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作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作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