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现了我县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零的突破。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向更高一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迈进,近年来,县工商局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论证,不断强化对企业合同行为的指导、督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6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3家,市级33家,县级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