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3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剑敏,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蕾Q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剑波,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与会。
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公安局、教育局、林业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国税局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会上,陈剑波作工作部署,并提出了提高认识、正确对待专项工作评议,精心组织、确保专项工作评议顺利进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专项工作评议等要求。
陈蕾妍在讲话中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正确对待评议,自觉接受监督。评议过程中,整改是关键环节,整改进行得如何,直接反映着被评议单位的态度和作风,关系到工作评议的实际效果。一方面,要虚心接受评议中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认真整改评议中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扩大评议效果,提高行政水平,以工作评议促进依法行政,以工作评议促进高效施政,以工作评议促进廉洁从政。
周剑敏指出,要从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工作目标的一致性、自我认识的局限性、改进作风的紧迫性上来认识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按照“求真务实、真评实议”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稳步实施推进,真正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确保评议的客观公正和应有效果。
周剑敏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精心组织安排,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评议过程要广泛听取民意,评议人员要敢说真话实话,对通过各种途径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调查核实,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努力提升专项工作评议的实际效果,以问题整改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以评议工作促进整体服务效能的不断提升,以健全机制推动专项工作评议的持续深化。
周剑敏强调,为保证评议工作风清气正,各被评议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请客送礼,如果发现查实,该部门评议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参加评议的同志,不能接受被评议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品,如果发现查实,立即退出评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评议过程的监督,确保评议过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