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消防办了解到,今年清明期间全县共接到森林火警4起,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形势平稳。
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和烧香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森林消防队接到火警电话后及时出击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县森林消防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森林派出所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检查,严管严查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等行为。全县森林消防队随时待命,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同时,在主要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在村庄醒目处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