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制促竞争求实效
我县强化乡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
为了强化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县委、县政府出台《2013年度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实施办法》,把2013年度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全县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把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列入创业竞赛项目考核。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组对19个乡镇363个保洁村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年集中督查6次以上),按平时督查结果进行排名。每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0.2分、0.1分和0.05分,每次排名后一、二、三名的,分别扣0.1分、0.05分和0.03分。每次考核结果在考核后5日内通报,在《磐安报》、磐安电视台、《生态磐安》上公布。每次考核分计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得分。乡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年终考评排名第1位的为一等奖,第2-3位的为二等奖,第4-6位的为三等奖;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乡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二是把生态建设项目列入创业承诺项目考核。对14个乡镇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5个非连片整治乡镇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治理等项目进行考核。根据各乡镇年底项目完成情况,给予6分等不同的考核分值。
三是把生态村建设列入加分项目考核。通过国家、省、市生态村验收的,每个村分别加1分、0.6分、0.3分,并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
四是把三边三化行动、企业环境管理、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列入扣分项目考核。
我县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重评价、促竞争、求实效,为我县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