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教育局为了弘扬师德正能量,将在全县教职工中开展美丽教师(职工)评选。评选标准为那些任劳任怨,长期默默奉献于教育事业,深受群众好评;勇于思考探索、勇于改革创新,在教学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作出示范和贡献;工作和生活中较好践行忠孝、仁爱、信义、廉洁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其它值得赞美和学习的对象。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报名。根据报名,县教育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提出初选名单,并对初选人员的事迹进行考察核实,征求知情群众意见。核实无误后,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教育网公开展示,最终通过评审产生美丽教师(职工)20人。同时还将对入选对象的事迹进行宣传,汇编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