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十四五年的车子,违章用不着罚款,遇到这样的处理结果还是头一回。”近日,双峰乡四告村毛竹运输户羊师傅拿着县路政大队发出的《首次违章告诫书》连连点头,并答应以后一定做到规范装载及运输。
《首次违章告诫制度》是指当事人首次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路政管理机构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改正的一种方式。县路政大队大队长陈长春说:“对首次轻微违章只告诫不处罚,并不是对违章者的放纵和宽容,而是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
2010年下半年以来,县路政大队积极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增强为百姓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公路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路政管理实际,在我县范围内,对15项首次轻微违章只告诫不处罚。比如,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废土、排放污水、污物,堵塞涵洞、挖沟引水,摊晒谷物、运砂车漏散等违章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进行告诫,并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在最近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毛竹运输车辆普遍存在超限现象,致使沿线公路标志牌、构造物、行道树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各毛竹运输车辆的安全行驶、超限运输、路政许可等事宜,执法人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现场指导。根据相关规定,在毛竹装载过程中,应运用捆绑、遮盖和局部锯枝的方法,尽量将装载净高度控制在4米以内,尾部不准拖地,宽度控制在2.5米以内。路政大队考虑到毛竹运输的特殊性,对运输毛竹的车辆采取轻微超限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次告诫,对轻微超限的违法行为,路政部门将实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