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新生儿出生30天的期限内申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只需填写申领登记表并提供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在30天到一年之内办理,除了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交没有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如果超过一年以后再办理,除了上述规定之外,还需要提交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做亲子鉴定,可能要花三四千元,所以提醒广大年轻父母,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最好提前准备给孩子取名而且一定要慎重,因为《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出来,新生儿的姓名就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