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教育局、卫生局分别出台教育、卫生特殊津贴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拉开了我县首轮教育、卫生特殊津贴人才评选活动序幕。
据悉,凡在我县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并愿意在我县工作至退休的优秀教育、医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首轮教育、卫生特殊津贴人才评选总人数分别不超过35人、15人,分3个层次评选,第1层次到第3层次的评选人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25%、35%、40%,高一层次落选人员,参加低一层次评选。
教育、卫生特殊津贴分每月500元、700元、1000元三档。特殊津贴经费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统一预算安排。教育、卫生特殊津贴人才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特殊津贴。
办法规定,获评教育、卫生特殊津贴人才的,其津贴总额的30%直接发放给个人,70%存入个人账户或集体账户,退休时一次性给付。因违反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因自动离职、辞职、调动等原因,退休前不继续在我县工作的,其特殊津贴归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