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推动文明 创建促进和谐
我县成功创建省级爱心城市
在6月20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我县被授予省级爱心城市。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13349人,农村残疾人占全县残疾人总数的96.5%。近年来,我县致力于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2008年以来,我县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2383万元,创建了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累计筹集社会资金近60万元。提炼了“山容万物、大爱无疆,坚如磐石、自强不息”的磐安残疾人精神,开展立体式文化宣传,营造了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图书馆配置了盲人图书和盲人阅读机,城区新铺设盲道7000多米,改造坡道126处,增设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5个。目前,全县各大旅游景点、大型公共建筑、公园、公共厕所等均设置了无障碍设施,并免费对外开放。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进家庭活动,方便残疾人生活。
近年来,我县挖掘、培育了一批爱心典型示范。扶残爱心模范、县精(智)残亲友协会主席陈斌强成功入选2012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和浙江最美人物;助残模范陈国水被评为金华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开展了扶残模范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扶残模范;开展了“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爱心家庭”系列评比活动,树立了大量的爱心典型。树立了一批自强自立的残疾人典型,肢残人孔妮娜的散文《转弯,无痕的父爱》获“首届真情人生全国纪实散文征文二等奖”,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颁奖并发言;肢残人何伊仁研究实用技术,已获36项实用新型专利。
我县爱心城市创建工作在创新中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将“老年痴呆筛查”列入常规体检;在全省率先开展上肢假肢免费安装;全省首创举办了首届盲人文艺汇演;采取“医教结合、联合送教”方式抓好送教上门工作;推行“我的幸福计划”,带动130余名残疾人在家门口增收致富。
通过深入开展爱心城市创建,我县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全县城镇、农村残疾人家庭可支配收入、住房面积、人均生活用电量均已达到社会平均水平的75%以上。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1061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343户贫困残疾人改善了住房条件,城镇残疾人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农村达95%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2498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全县162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就业率稳定在72%以上,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残疾人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无障碍建设取得突破,残疾人文体活动更加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