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因为丢掉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把房东的房子出租。他用网上下载的租赁合同和别人签约,骗取5600元租金。记者昨天获悉,殷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4月,租住在朝阳区东湖地区的殷某丢掉了工作,由于马上要付房租,没有收入来源的他想用租的房子骗点钱。他从网上打印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在路边张贴租房广告。
事主徐女士看到广告后打电话前来询问,并在看房后和自己的丈夫决定租下此房。殷某对徐女士谎称此房为自家的闲置房,而徐女士也未要求看房本。双方谈妥每月租金5600元,徐女士与殷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先期交付了一个月的租金5600元。
5月2日,真正的房东前来收房租,徐女士才发现被骗,立即报警。一个月后,东湖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崔各庄地区一网吧内将殷某控制。据悉,拿到徐女士的钱后,殷某逃到崔各庄并租住在附近的一处平房内。目前,殷某因涉嫌诈骗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记者王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