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全国连续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群体溺水事件,我省也先后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一个个学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水流吞噬,令人痛心。临近暑假,又进入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自5月初开始,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防溺水150天”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学校师生和家长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暑假来临之际,县教育局特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每一位家长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子女的校外安全教育与监管,教育子女严格遵守防溺水的有关规定,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做到防溺水“六不准”。每一位学生应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三、主动学会防溺水知识。家长应教育子女在下水游泳前,要事先学会一些游泳的基本常识,并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主动学习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子女自身应急救护能力。同时,家长要教育子女做到在无大人陪同情况下,不到防护设施不完善的深水区附近洗衣、钓鱼、玩水;到自然水域开展假期实践活动时,不乘坐农、渔业生产用的简易水面工具等,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校外安全监管。家长应加强子女暑期校外活动安全监管,尤其要重点关注暑假放假前后的10天(由于这一时段天气变化异常,气温突发上升,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同时,要积极为子女(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安排好假期生活,着力减少子女脱离监管的情况,杜绝因缺失监管而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