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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有礼磐安人 文明停车从我做起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小敖就城区电子监控管理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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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有电子监控,这是“有车一族”都知道的事情,我县城区道路交通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电子监控管理,为给大家一个适应期,县公安局发布公告,对8月1日0时前被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而是在媒体公开曝光教育。交通电子监控管理,不仅影响“有车一族”出行,对沿街商家、服务配送企业也造成一定困扰,但对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无疑有着巨大作用。为更加全面地了解城区电子监控管理的相关情况,本报派记者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小敖进行专访。

  问:王队长,据我们了解,我县城区道路应该说是总体畅通,高峰时段“拥而不堵”,所以我有一个疑问,城区道路实行电子监控管理,针对我县实际,在目前是不是必须的?或者说,为何选择现在这一时机实行?

  答:我县城区道路总体上确实像你说的一样,总体畅通、拥而不堵。但有一点,每一个驾驶员都可以体会到,车越来越多,在城区特别是在老城区,停车越来越难,虽然不是经常会堵,但行车的平均速度已大幅下降,很多驾驶员都会随意地把车停放在道路两边,而老城区的道路本身并不宽畅,导致路面拥挤。城区道路开始实行电子监控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实施城区道路交通流组织规划的需要。我县城区道路交通流组织规划初稿、汇报、论证,现在已进入第三稿完善阶段,即将完成。施行交通流组织规划,将对部分城区道路实行单行,部分路口禁止左转。这些措施的施行,离不开电子监控的有效管理,市民也需要一个逐步接受、适应的过程,七月份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而予以曝光教育处理,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市民接受程度的考虑。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养成文明停车的需要。在老城区只有老酒厂一处临时停车场,加上少量的路边停车泊位,已无法满足停车需求。我县城区道路的路边停车存在这样一个现象——交警在路上管理时,路边停车秩序较好,基本上没有什么乱停现象,而一旦路上没有执勤警力,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边,也经常会有车辆停放,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而城区中队警力严重不足,每天早、晚高峰要求民警比其他人早上岗、晚下班,中间需要适当休息,而晚饭后,只有一组警力在路上巡逻,管理上的空白点难免存在。城区道路实行电子监控管理在缓解城区中队警力不足的同时,促使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三是车辆激增,治堵保畅工作的需要。今年上半年,我县新增小型汽车1580辆,平均每天新增8.78辆,与前三年每天5.09辆、6.1辆、8.19辆相比,呈现快速递增趋势,车辆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目前,我县汽车保有量已接近16000辆,长期在县城的车辆有9000多辆。车辆越来越多,城区治堵保畅形势日益严峻。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不能等到小堵不断、大堵天天有时,才采取强化管理措施,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职权范围之内,及早谋划,多措并举,尽力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有序。

  问:从您刚才的回答中,我注意到,车越来越多,停车越来越难。对于因找不到停车位,而将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之外这种情况,交警部门在处理时,是否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予以照顾呢?

  答: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存在。但目前来说,停车虽然越来越难,但还不至于找不到停车位,大多数驾驶员办事时,还是习惯于直奔目的地,目的地边上有空的停车位当然好,若没有,就在边上空点的地方停车。举个例子,家住黄山苑的驾驶员,到华联超市买东西,若边上没有停车位,驾驶员想到的不是要把车开到老酒厂停车场或者把车往前开,到东溪街看看有没有停车位,把车停好,再到超市买东西,而是想到超市买东西,最多花个三、五分钟,随便停一下子,影响不大。当然,有的人会觉得华联超市门口找不到停车位,老酒厂停车场、东溪街也不一定有空的停车位,而不愿去找。目前,老城区中街、海螺街、东溪街区块,确实是城区停车最难的区块,但据我了解,盘龙广场地下停车场使用率不高,但大家都没有去停的习惯。解决城区停车难,县委、县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正在施工的龙山公园地下停车场建成后,可提供100多个停车泊位,月山路改造完成,可提供约300个停车位,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停车位不会太难找。

  你所说的情况,我们也无从判断,也不可能予以照顾,但对确实是因为情况非常特殊,比如为送危急病人到医院救治而临时停车的,我们会核实有关情况后,予以照顾,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问:我在公告中看到,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是重点监控的内容之一,那么,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应如何判断?驾驶员在驾驶位上,车辆不熄火,是否属于违法临时停车?

  答:在禁停路段停车就属于违法行为,长时间停放,按违法停放处理,时间较短的,按违法临时停车处理。目前法律对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并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即使停1秒,也是违法临时停车。对于临时停靠时间不超过60秒且不影响前后方车辆通行的,一般不予抓拍。

  问:目前,影响城区最主要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哪几项?

  答:目前,影响城区最主要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法停放和违法临时停车,这两项行为占了城区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90%以上,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我们交通电子监控抓拍的重点。

  问:违法停放和违法临时停车是如何界定的?

  答:判断机动车是违法停放还是临时停车最直观的就是看机动车驾驶人有无离开驾驶现象。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仍按违法停放处理。

  问:绝大多数的沿街商店都要通过机动车将商品送到店,而像餐具配送等服务企业需要把货物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而城区重点监控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

  答: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做了讨论,确立了错开高峰时段,实行审批报备制度的工作原则。具体来说,一是21时至次日7时,确保能在20分钟以内完成装卸工作,对交通影响不大的,可以不用审批。二是7时至21时,提前24小时向交警部门提出临时停车许可,交警部门在20小时内做出是否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决定向智能勤务室备案。三是配送服务企业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同时递交配送计划,交警部门在1周内做出是否许可决定或适当调整后做出许可决定。许可决定的有效期限为1年。四是大型货车、危化物运输车、农用运输机动车未经审批许可,不得进入禁行道路。

  问:对抓拍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处罚的具体幅度如何?

  答:对抓拍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根据规定,处罚幅度在20元到200元之间,8月1日0时开始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机动车违法停放罚款150元,违法临时停车罚款50元。公告中的其它几类行为违法行为,处罚幅度在100元至200元之间。

  问:最后一个问题,城区交通我们已经引入电子监控管理,是否会更进一步,采取红绿灯管理?

  答:老城区海螺街、中街、东溪街、南街等中心区块由于道路短、路口多,几年来经多方专家论证,采用红绿灯管理会变无序通行为有序拥堵,人为造成堵车,我们也曾采用移动红绿灯进行尝试,事实也证明不可行。正在制订的城区交通流组织规划,对城区周边部门路口、市口转盘采取了红绿灯管控方案,规划通过论证后,就会施行。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缓堵保畅你我参与

——文明交通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磐安县城既是国家卫生县城,也是省级文明城市,这是我们二十万磐安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全体市民的付出,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荣耀。我们的县城正在快速发展,市区面积越来越大、车辆快速增长,人口密集,交通拥堵这个国内外发达城区独有的“城区病”正一步步走近我们的县城,影响我们的出行,给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烦恼与不便。或许我们都曾抱怨过、指责过交通拥堵,但我们更应理性地思考,除了车多、人多、交通设施、管理等因素外,是不是与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文明有关呢?

  我们在路上,到处可以看到随意停放的车辆,过马路随意乱穿不走斑马线、行人在道路中间直行,机动车驾驶员随意临时停车、随意掉头,黄包车、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靠上、下客,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随意“见缝插针”,商家随意占道装货、卸货,违章占道经营等现象。这些时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是不是也影响了城区交通的顺畅,有损磐安这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的形象呢?你是否曾经有过这样的行为?

   减少拥堵、实现畅通,硬件的科学与完备,管理水平的加强和提升,无疑非常重要。当前,县委、县政府正在大力推进“交通先行”战略,城区交通流组织规划、城区停车规划正在制订当中,通过月山路改造、龙山公园地下停车场等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违法引入电子监控抓拍,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有效缓解城区拥堵,提升城区整体交通畅通程度。如果我们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使交通设施的改进、交通管理的科学、交通行为的文明形成良性互动,那么,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出行便捷、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大家都从我做起吧。

   如果你是驾车一族,请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变道行驶、侵占其它车道、强行超车,车多的时候排队按序通行,不乱鸣笛和闪灯,不要开车的时候打手机,更不能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有行人过斑马线时注意避让,停一停、让一让,停车的时候更应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上,不要在公交车专用泊位上停放,也不要随意停在路边,影响其它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如果你是一名行人,请做到直行走人行道,过路口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栏,骑车通过路口时请注意观察,不要与机动车抢道,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自觉走非机动车道。

   维护磐安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的形象,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缓堵保畅你我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使我们县城更加通畅、更加文明!

磐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

2013年7月9日

 
编辑:陈兆贤   孔海燕 作者: 本报记者 来源: 磐安新闻网  2013-07-0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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