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市某医院接诊了3名溺水儿童,虽经医生奋力抢救,挽回了一条生命,但另两名孩子却永远离开了人世。据悉,这3名溺水儿童均为外来务工者子女。
翻看近日新闻,类似事件之多令人扼腕痛惜。有关数据表明,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在我国农村,特别是南方农村,酷热的天气会把大量中小学生引到清凉的水边。于是,岸边湿滑的台阶、挖沙后凹陷的水坑、废弃的鱼塘、深浅不一的溪流小河,处处都可能成为吞噬幼小生命的隐患。花季凋零,给每一个家庭带来的是无尽的伤痛。
溺水事件多发,根源在于儿童的无知、无畏和缺乏管护。诚然,现在即便是条件落后的农村学校,也会经常给学生上安全教育课,但由于暑假时间比较长,孩子们难免放松警惕。特别是留守儿童,既暂时脱离了学校监管,又缺乏家长管护,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所以,防止溺水事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于家长。作为家长,不能心存侥幸,应从小培养儿童学会游泳,杜绝孩子到非正规游泳场合玩水。
当然,防范儿童溺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学校要开设游泳课程,对孩子进行自救、互救相关知识和能力培训。有关方面对危险水源要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如岸边设置护栏、水井加盖、危险水域设置醒目标牌、游泳场所添置充足的救生设备等,必要时派专人巡视监管,对不安全行为及时加以制止。此外,不妨动员放暑假的大学生组成志愿者队伍,在儿童集中的社区开办暑期“托管班”,所需开支由辖地企业、镇村、有关社团机构等筹集补贴。
生命只有一次。孩子的生命,寄托着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了孩子远离悲剧,让我们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