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黎明实习生黄佳佳)昨天和前天,省公安厅、省农办和全省11个地市公安局的治安和消防相关负责人齐聚磐安,参观磐安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工作。省公安厅领导充分肯定了磐安的做法,并表示要在全省推广。
磐安县委、县政府在2011年出台相关意见,将全县农家乐分类归口管理,在10户以上农家乐或床位数100个以上的农家乐村设立农家乐服务中心,并建立了警务室,创新推出“村建网、户建簿、房编号”的游客信息采集模式。
针对农家乐消防硬件设施先天不足、人员聚集、消防要求高的难题,磐安县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消防安全举措。该县统一经营农家乐准入门槛,如规定四楼(含)以上不允许住宿,完全易燃木屋结构房屋不允许经营住宿业务等。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农办给予床位补贴,对不符合标准的农家乐则严禁其从事经营活动。该县对农家乐开展消防“微创手术”,将消防设施配备标准细化到户、楼层、房间、床位。即每户配置消防箱、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等基本消防设施,每楼层配置灭火器,每床位配一只逃生防烟面罩;在一些农家乐房间中试点安装小型智能火灾报警器。针对绝大多数农家乐达不到“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的消防标准,磐安县要求农家乐业主因地制宜地开辟一条有效逃生通道:打通相邻农家乐房屋的顶楼阳台,实现紧急情形下“1+1”的疏散楼梯模式;推出“消防安全房”,将有关消防和逃生设施集中到一个防火和逃生条件好的房间内,使之成为火灾避难所和逃生出口;配齐紧急逃离绳索、缓降器或消防软梯。同时,每个农家乐村配备消防专用长梯或消防拉梯以满足应急疏散要求,每个农家乐村均成立义务消防救援队。
从2010年至今,磐安县保持了农家乐有关场所内刑事案件、意外事件零发案。自2011年以来,全县农家乐未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