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岗位
2013年部分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人,其中,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5人,乡镇事业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的范围、对象、年龄、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
2、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九类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宜应聘。
原机关事业单位曾被开除公职、自动离职、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机关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单位或岗位。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磐安县安文镇振兴街55号,距磐安汽车站300米左右)。
3、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应聘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函授、远程教育等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应在2013年8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正式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须书面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但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未满首聘服务期的人员;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县内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相同经费来源的人员;
经费来源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到自收自支的人员。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磐安县人才网www.parcsc.com下载),提供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考务费80元。
(4)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符合应聘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磐安县人才网上公布。
(5)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16日上班时间内到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经本人书面授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的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18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
3、面试。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入围面试、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贫困家庭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2、考试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情况、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也可以向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9-84662046。
5、我县举行的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非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任何信息均与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6、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书面向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出。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 2013年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管理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磐安县户籍 |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县房地产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技术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金华市户籍 |
|
| 2 |
县中药材市场培育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市场科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3 |
国土资源局 |
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
自收自支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4 |
农业局 |
好溪流域、玉山台地、始丰溪流域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浙江省户籍 |
|
| 5 |
统计局 |
县普查中心 |
全额拨款 |
普查 |
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计算机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县统计执法稽查大队 |
全额拨款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6 |
县广播电视台 |
全额拨款 |
制播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等专业 |
全国户籍 |
"211"院校毕业 |
| 电视制作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影视动画、影视制作、广告制作专业等专业 |
|
| 文艺编导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文艺编导、影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 |
|
| 播音主持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 电视记者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内 |
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电视摄像等专业 |
|
| 7 |
科学技术局 |
县科技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 |
工作人员1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农学(大类)、生物工程类、工业工程类、材料类 |
磐安县户籍 |
|
| 工作人员2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类、计算机类 |
磐安县户籍 |
|
| 8 |
审计局 |
县审计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 |
审计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 |
金华市户籍 |
|
| 9 |
县新闻传媒中心 |
全额拨款 |
记者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等专业 |
金华市户籍 |
|
| 编辑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 |
金华市户籍 |
从事记者或编辑2年及以上 |
| 10 |
浙江磐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综合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招商专员、企业服务专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经济学(大类)、管理学(大类) |
磐安县户籍 |
|
| 11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县文化馆 |
全额拨款 |
戏曲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岁周以下 |
专科:戏曲表演、导演等专业;本科:戏剧学、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
浙江省户籍 |
|
| 1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人力社保局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13 |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
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
全额拨款 |
医生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 |
浙江省户籍 |
限招聘女性 |
| 护士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护理学、助产士、高级护理等专业 |
金华市户籍 |
| 14 |
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全额拨款 |
工作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磐安县户籍 |
|
| 15 |
水务局 |
文溪流域管理站 |
全额拨款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金华市户籍 |
具有水利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16 |
乡镇 |
全额拨款 |
水管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农经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
| 规划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磐安县户籍 |
规划专业可放宽到金华市户籍 |
| 综合管理--面向复员退伍军人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磐安县户籍 |
复员退伍回磐安的人员 |
| 综合管理--面向大学生村官 |
5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磐安县户籍 |
|
| 综合管理--面向其他人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磐安县户籍 |
|
2013年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办法
2013年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办法掌握:
一、“招聘范围” 审查
1、“磐安县户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13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5)2013年8月13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鉴证部门鉴证,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磐安的考生(以县招生办出具证明为准)。
2、金华市、浙江省户籍包括:本人户口在金华市、浙江省范围内的(以2013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年龄”审查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8月12日至199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8月12日至199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8月12日至199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
参加磐安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村官”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四、“专业”审查
以毕业证书原件为依据(非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不予采纳),下列专业和类别可以报考。
1、县房地产管理处“技术人员”岗位。
土木类: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专业;
测绘类:测绘工程专业;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
2、县中药材市场培育办公室“市场科工作人员”岗位。
专科:食品药品管理类、制药技术类;中草药栽培技术专业。
本科: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
3、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专科:资源开发与测绘类、土建类;国土资源管理专业。
本科:地理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2012年本科目录计算机类及对应往年专业目录的电气信息类(参考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2012年11月编写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手册为准,下同)、土建类、地质类、环境科学类、测绘类;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平面设计、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
4、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专科: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本科:电子信息科学类、2012年本科目录计算机类及对应往年专业目录的电气信息类。
5、好溪流域、玉山台地、始丰溪流域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本科:植物生产类;药用植物、茶学、蔬菜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等专业。
6、县普查中心“普查”、县统计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岗位。
专科: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等专业。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等专业。
7、县普查中心“计算机”岗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等专业。
8、磐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岗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2012年本科目录计算机类及对应往年专业目录的电气信息类。
9、县人力社保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
电子信息科学类、2012年本科目录计算机类及对应往年专业目录的电气信息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10、文溪流域管理站“工作人员”、乡镇“水管员”岗位。
专科: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本科: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务工程等专业。
11、乡镇“农经员”岗位。
专科:财务会计类;农村经济管理、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等专业。
本科:经济学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
12、乡镇“规划员”岗位。
专科: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城镇规划专业。
本科:建筑类、土建类、土木类;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等专业。
五、 复员退伍军人的审查
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的,复员退伍军人的户口、个人档案必须同时在磐安。我县入伍,但已异地接收的,不得报考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的岗位。
六、“有从业工作经历”审查
以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和业务档案为准。
本办法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