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3—2017)》,通过三个“三分之一”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地处偏远、资源禀赋差、缺少城镇辐射的三分之一左右村庄,采取“异地造血、筑巢引凤”模式;对区位条件好、资源较丰富、具有开发潜力的三分之一左右村庄,采取“盘活要素、开发资源”模式;对处在中间层次的三分之一左右村庄,采取“政策扶持、结对帮扶”模式。《规划》的出台,为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规划》明确,我县将通过五年努力,使全县319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四有”目标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其中人口规模300人以上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人口规模300人以下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近年来,我县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2012年全县36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为1528.16万元,村均4.2万元。其中,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6个,占1.7%; 10万元至50万元的27个,占7.4%;5万元至10万元的11个,占3.0%。但由于受基础薄弱、资源不足、开发条件落后等因素制约,村级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发展渠道不宽、潜力挖掘不够、发展不平衡、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目前,全县共有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319个,占87.9%,其中包括256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