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对该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判处了刑罚。
今年4月,王某等三人携带粘网到尖山镇等地捕鸟,共捕获画眉鸟6只。经鉴定,捕获的画眉鸟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有关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或者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都将受到刑事处罚。三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通过该案,承办法官呼吁大家,莫将黑手伸向人类的朋友,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但破坏了生态平衡,还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