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县交警大队监控人员发现,一辆福特小型汽车一个月内竟有13次违章。登陆系统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发现该车牌号登记的是一辆旧款桑塔纳,车主是东阳人。反复查看违章视频,发现同样是这个车牌号,但已换成了眼前这辆屡次违规的福特。同一个车牌号,其“真身”到底是桑塔纳还是福特?监控人员马上把这一可疑情况上报给路面中队负责人,路面中队随即把该车列为重点查处对象,安排警力布控各个重要路段,同时要求监控人员盯紧各个监控点,一经发现立刻通知路面执勤人员。
9月6日上午9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环城北路将该车查获。当时车主并不在现场,只留车钥匙在车上。执勤人员将该车拖移至修理厂,并通知车主到县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罚,套牌期间的13次违章行为要一并处罚。
县交警大队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2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同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