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县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会议,部署和落实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在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方面,今年我县有29个部门和9个乡镇有计划进行维修改造,未开工的一律暂缓维修,确实需要维修改造的,要严格标准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费用标准,严禁超标准装修;切实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
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清理、腾退超标准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企事业单位占用的办公用房、转企部门和单位占用的办公用房。县级正职为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为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正副局级为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员及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领导干部有多个办公室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部门不再安排。
陈海明要求,各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停建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清理到位、整改到位”。各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项目,坚决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做到能改立改、能停立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