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批复,同意将我县黄檀林场和园塘林场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转为全额拨款,并增挂黄檀、园塘两块生态公益林保护牌子。改革后的黄檀林场和园塘林场,将主要承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和发展森林休闲旅游等职责。
黄檀林场创建于1958年,下设黄檀、向阳2个林区、5个护林点,经营总面积13199亩,其中林业用地12950亩,省级重点公益林11021亩,森林蓄积7万余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0%。园塘林场创建于1961年,下设园塘、朝阳2个林区、6个护林点,经营总面积11608亩,其中林业用地11215亩,省级重点公益林10429亩,森林蓄积4万余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2.7%。
黄檀、园塘两个国有林场原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1993年开始,因县财政比较困难,中止了事业费拨款,林场实行以场养场、自收自支的生产型管理模式。时至今日,两个林场可采伐商品林资源已相当有限,不同程度出现了资源危机和经济危机,使得林场生存与发展陷入了困境。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并专门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调研,组织人员到开化、武义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各地国有林场改革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落实了两个国有林场编制、经费等问题。
此次国有林场改革,既解决了林场职工后顾之忧,减轻了国有林场负担,也是认真落实省森林城市创建预检反馈意见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夯实了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两个国有林场作为云山旅游度假区的两翼,是我县今后发展森林旅游和招商引资的主要平台之一,通过此次改革,为今后林场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