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应急避险能力,决定在我县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地点
本次试鸣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新渥镇、尖山镇和深泽乡政府所在地。
二、试鸣信号
本次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具体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试鸣时间
试鸣的时间定于2013年9月18日15:00—15:33。具体时间为:
15:00—15:03为预先警报;
15:15—15:18为空袭警报;
15:30—15:33为解除警报。
在警报试鸣时,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平稳心态,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