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场学习活动在盘龙广场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军锋宣布广场学习活动启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浩波,副县长陈远志,县政协副主席陈知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县内各旅游景点、旅行社、宾馆酒店负责人参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4月25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对于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陈远志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要求,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与当前旅游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