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来自江苏某地的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来我县房管处要求协助查询某房产抵押情况,抵押价值300万元,并出示了房产证等有关证件。房管处工作人员在检查证件的时候,发现是一本假证,并且假证的房产信息是磐安县城的一处房产,前来查询的法官和律师表示,证件造假欺诈是违法行为,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按规定该处马上进行报案处理。
现在社会上各种假证制作无奇不有,以假房产证抵押进行行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用真实房产证做模本,然后克隆证件,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对此,县房管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从事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及私人之间房产抵押过程中,最好多留一个心眼或者带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帮助查询验证;不要轻易向别人泄露自己房产证上的任何信息,也不要轻易把身份证提供给别人,避免给不法分子制造假证的机会;切记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不要轻易借给别人。
目前,此事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造假欺诈,骗人钱财,终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