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县人民法院宣判了2起非法狩猎案件。据悉,今年7月份以来,县人民法院宣判非法狩猎刑事案件7起,12人因非法狩猎受到刑事处罚,其猎杀对象主要是画眉鸟、野猪、蛇、蛙等野生保护动物。
近年来,县林业局十分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今年初,该局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重点从三个方面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非法狩猎刑事案件的处理,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猪夹管理控制,野猪对农作物危害较大,处理此类事件存在一定矛盾,管理站从野猪夹供应源头出发,在各类市场收缴野猪夹400余只;加强野生动物经营户管理,与相关经营户签订责任书,严禁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