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现供职于某事业单位的陈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的困惑。原来陈先生年近五十,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他拟于近日辞职,有创业打算,却不了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有何福利。
带着陈先生的疑惑,记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进行了相关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有两种政策可供他参考。第一,如果陈先生在原单位已经参保,他辞职后还愿意自主按照原事业单位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的话,待他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可以按照企业退休员工的标准获得退休金。第二,辞职后,陈先生若选择进入另外一家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他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并入他总的工龄。
此外,针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主创业的情况,政府还有一项福利政策,即原事业单位可以给辞职人员发放辞职补偿金。该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来发放,领取时间不超过24个月。但如果在编人员辞职后领取了这份辞职补偿金,日后若是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原先工龄自此作废,不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