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陶宝东)近日,磐安县把方前镇农林村、高二乡丰陈村、高二乡小湖山村确定为全县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村。
据了解,这次农村林地股份制改革的实质是林地股份制流转,重点内容是组建林地产权股份合作组织。林地产权股份合作组织可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直接吸纳林农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可由工商企业、农(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组建。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以农民纯林地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社。另一种是以林地入股为主,吸收资金、技术等入股组建的林地合作组织。
为确保试点成效,磐安县采取了激励政策:对新建立的林地股份合作社流转林地20年以上,且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林地流出方10元/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