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务实、节俭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单位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委“六个严禁”,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一律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顶风违纪的,要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