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从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县在餐饮服务行业已实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
据了解,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且依法守信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榜名单”;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或者有违规使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经营等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榜名单”。
对列入“黑榜名单”的餐饮服务企业的惩治期为一年,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降级、向社会曝光、建议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不选择其承担餐饮服务接待任务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红黑榜名单”每半年在磐安县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当地媒体上公示一次,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事由、惩治措施、起止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被处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