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山路某广告店铺
近日,记者在县城走访时发现许多商铺的广告招牌存在错别字现象,一些商铺名称利用谐音的改词也让人啼笑皆非。
“装潢”还是“装璜”?
“装潢”与“装璜”这两个词曾多次出现在高考试题和高考模拟试题当中,正因为它们之间高度的相似性让很多考生摸不着头脑。记者发现,县城月山路多家装潢店的广告牌也让人捉摸不透,有的写的是“装潢”,有的却是“装璜”,甚至有一家店铺“装潢”与“装璜”同时使用。那么到底是“装潢”还是“装璜”呢?
根据《说文解字》上的解释,其实“装璜”的“璜”是个别字,应该写作“装潢”。所谓“装潢”,本指装裱书画,后来扩而大之,凡商品、器物以至房屋的装饰,都称“装潢”。而“璜”从玉,为古代的玉器名,形如半璧。它一般用于朝见天子或者祭祀、丧葬等庄重场合。由于潢、璜音同形似,“璜”又可作装饰用,故常有人把“装潢”误作“装璜”。
谐音改词不妥当
在县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根据词语谐音而改做的店铺名,比如说首饰店的“银领潮流”、饭店的“十全食美”、精品店的“浪漫饰界”等等。这些店名虽然有新意,能让过往的路人迅速记住商店的名称。但是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中的第十六条“在广告中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和窜改成语的谐音字”,这些店铺的做法明显是不妥当的。
一名接受采访的中学生说,她被街头上的“装潢”与“装璜”搞混了,本来在学校教的正确答案是“装潢”,而大街上的不规范广告让她犯了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