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6日,省卫生厅组织考核组对我县消除疟疾工作进行了考核,最后确认我县已消除疟疾,成为无疟疾县。
疟疾曾是我县最严重的传染病之一,上世纪50年代发病较高,在急性传染病中均排在第1-2位,1954年、1973年曾出现2个疟疾发病高峰,发病率分别达到387/10万、512.1/10万。此后,通过加强预防和宣传等工作,发病率逐年下降,1983年发病率降为万分之0.52,并连续七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1990年,经省卫生厅考核,我县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自此进入监测巩固时期。
1990年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后,我县继续做好疟疾监测工作,1991-2009年,全县各医疗单位门诊共血检“三热”病人4138例,查出疟原虫阳性7例,其中间日疟6例,恶性疟1例,均为输入性疟疾病例。截至2013年底,我县已连续23年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