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磐安县委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
(2014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磐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磐安县委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磐安实际,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紧密结合浙江和金华实际,对全省、全市的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作出了《决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领会中央和省、市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上来,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奋力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奋力破除发展中的传统路径依赖,奋力攻克各领域体制机制的顽疾,奋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各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2.坚持和发展磐安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复县30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定力,不断提升领导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实践,丰富发展战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磐安特色、经济与生态共赢的绿色发展路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克难攻坚,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磐安的实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及时总结推广群众的实践创造,注重改善民生,切实体现发展成果全民共建共享;五是坚持创新创业,激发主体活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六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各项改革的互促共进,推动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这些做法和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3.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紧扣“绿色发展、后发崛起”工作主线,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为加快推进“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磐安”和“两富”现代化磐安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路线
4.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到2015年,本决定提出的一批改革具体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5.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精神,联系磐安实际,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导向,加快推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加快破除制约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弊端;以统筹协调为根本方法,加快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以改善民生为总体目标,加快完善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加快完善法治磐安和平安磐安建设的体制机制;以“绿色发展、后发崛起”为工作主线,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6.近期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建立健全“浙(磐)商回归”、绩效评价、扶优扶强、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区提升、市场主体升级等体制机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提质,保持持续稳健发展。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深入推进县、乡镇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
法治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法治磐安”和“平安磐安”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文化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不断繁荣农村文化。积极培育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社会建设方面,努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推进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加快建立城乡联动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五水共治”、治气治堵、面源污染治理、垃圾减量化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健全“三改一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创新主体功能区建设体制机制。
作风建设方面,全面落实各级关于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机制。
三、促进经济持续稳健发展
7.大力发展各类所有制经济。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最大限度激发民间活力。健全落实“个转企、小上规”扶持政策,完善政银企有效对接机制,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8.推动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健全促进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体制机制,完善进口贸易扶持政策。加快流通现代化和专业市场转型升级。
9.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完善招商引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项目遴选、协调、落地、考核机制,大力引进优质项目、高层次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健全“浙(磐)商回归”重大产业升级项目资源要素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回归创业环境。
四、深化市场取向改革
10.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进入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深化土地要素配置机制改革,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建立健全“破僵尸企业、破围墙圈地、破低效用地、破利益格局”的体制机制。完善民生领域重要公用、公益等商品服务的政府定价机制,健全用电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机制。
11.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在主要工业平台和中心镇设立物理网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应急周转金、小微企业贷款专项担保基金。积极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和抵押物受让人范围,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扶贫小额信贷,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12.完善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加强以产品成果与市场实绩为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制度建设,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健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科技强县”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休闲养生旅游业转型提升、加快促进总部经济、网络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3.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能结构性调整,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县域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重点开发区块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快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项目建设类非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零审批”,逐步向审批事项“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建立健全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按照“便民、集中、全程、一站式”的理念,不断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审批中介改革,建立公开公平的中介市场竞争机制。
15.完善财税国资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财政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性项目绩效评价,健全县、乡两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其他公共资源集中统一监管制度,使各类国有资产实现最优化配置、最充分使用,增强国有资本服务公益事业的能力。
六、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16.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和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培育发展和规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以及农村宅基地跨社置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机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规范流转。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7.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导向,以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为重点,加快新老城区和云山旅游度假区“一城三片”融合发展,促进磐安台地一体化发展。以中心村建设、精品村打造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秀美乡村建设整体水平,争创“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加大“三改一拆”力度,创建省“无违建县”。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完善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加快建立城乡联动的养老服务体系。
七、健全建设法治磐安体制机制
18.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宪法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党管武装,切实加强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9.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职权,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坚持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20.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把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和制度,重视发挥统战性联谊组织作用。
21.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深化“和谐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
22.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健全社会普法教育、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责任追究。
八、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23.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乡镇各部门职责权限。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党政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24.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力度,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5.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等各级改进作风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完善作风状况监督评价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九、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
26.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和“山容万物、坚如磐石”的磐安精神。开展“德润山城、善行磐安”活动,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文明水平。
27.加强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监管格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坚持“送文化”和“种文化”相结合,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繁荣农村文化。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网络剧场等新兴文化服务平台。
十、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28.深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健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实行义务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督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社会办医。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与居家养老模式相匹配的医疗服务模式。落实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29.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创业帮扶力度,建立创业咨询、培训、对接“三位一体”的创业服务机制。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五费合征”机制,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救助、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低保对象价格补贴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十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30.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技术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带案督办、疑难矛盾领导包案等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健全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31.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32.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过程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110应急联动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33.优化县域空间发展格局。对接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按照“浙中江河源头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实施开发建设,着力构建“一城、两带、五区”的县域发展格局。推进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发展,建设大盘山国家公园,争创七仙湖省级高山湿地公园,
34.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机制。全面推进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深入实施低效闲置用地清理,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健全节能减排机制,科学制订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工业企业绿色信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风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开发。
35.健全环境保护依法监管机制。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环评机制。建立健全“五水共治”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环境保护区域(流域)协调和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积极推进环保设施、监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处理机制。
十三、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36.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县领导牵头负责机制,制定年度改革计划,分解落实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健全工作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机制,定期对重大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态度消极、阻扰和抵制改革,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37.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选优配强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需要的好班子、好干部。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选拔用好“狮子型”领导干部、“效能型”机关干部、“全科型”乡镇干部。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疏通不合格党员出口。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大力培养引进、用好留住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大力培养本土实用人才和乡土人才。
38.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各项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宣传在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建立改革责任豁免机制,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贯彻落实本决定的配套文件和实施办法,抓好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