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剑波主持会议,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县政协副主席陈知凑,其他领导龚英明、蒋凌军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暂定4天。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磐安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2013年度代表工作先进评选结果的通报。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卢海浪为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接受陈剑波辞去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羊菊春辞去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