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4年春节、元宵将至,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消除烟花爆竹潜在的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创新节庆方式,拒绝烟花爆竹
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不燃放或尽量选择规格威力小,安全系数高的烟花爆竹类型,以减轻大气污染,降低市民尤其是老人、儿童等敏感人群发生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通过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环保、新颖、安全的方式,移风易俗过节、文明低碳贺春。
二、遵守各项规定,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遵守2006年县政府颁布的《磐安县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磐政〔2006〕35号文件),不在农历正月廿一日至十二月廿日“双限”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广大市民要挺身而出,及时劝阻和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排除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三、提倡勤俭节约,培养文明习俗
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多参与一些尊老爱幼、访贫问苦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弘扬民俗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以自身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喜庆的节日新习俗。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家人的健康,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让磐安的山更绿、天更蓝,让我们从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善待地球,保护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磐安县文明办
磐安县创建办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