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县公安局下发《关于护航保障“五水共治”工作建立“河道警长”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把维护生态环境作为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履行公安职能,全力护航保障“五水共治”。
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县公安局建立了“河道警长”责任制,制订了责任分解表。“河道警长”由局领导担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河段长”开展各项工作;“河道副警长”由各河段辖区的中层干部担任,协助“河道警长”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县公安局将积极履行协助职能,重拳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犯罪,把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重点,从严打击在“五水共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