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公司签下保单,为全县88名公益林专职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总金额达975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在保险期内,护林员若发生意外死亡或意外致残的,最高可获得8万元的赔付,若发生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的,最高可获赔3.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