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剑敏,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陈远志,县政协副主席陈知凑,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4年县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周剑敏辞去磐安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