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1月16日开始受理单独二胎的申请,近日有居民向有关部门咨询,符合政策要求的居民需要何种手续进行申报,记者对此做了一番了解。
按照规定,一方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居民,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户口证明、夫妻近期二寸合照三张、独生子女父母生育管理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经调查后出具的其无兄弟姐妹、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的证明、申请人孕检证明,如果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先交回再办理。县外的,需提供县级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请带以上证件到生育管理地乡镇计生办领取《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程序报批。
另外,农嫁农的夫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其他情况到女方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办理。